一、參選對象及資格:
1.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之登記居家托育人員
2.截至評選當年度5月底止仍有持續收托,且持續收托至少6個月以上。
3.最近2年內居托人員未違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之情事。
二、評選獎項
1.優質托育獎(從事居家托育服務滿2年以上)
2.優質保爸獎(從事居家托育服務滿2年以上)
3.資深敬業獎(從事居家托育服務滿10年以上)
4.特殊績優獎(照顧特殊需求幼兒)
三、參選名額:
由居托中心分別遴選出10名居托人員參選,總參選人數上限60人,擇優錄取至多20名。
四、參選方式:由居托人員自由報名參選。(點我下載報名表及附件)
五、參選資料:
1.參選者檢附參選文件(統一A4規格)並於參選資料中標註側標,應備文件請參閱評選計畫。(點我看評選計畫)
2.資料區間:114年1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
六、評審程序分為初審、複審(均為書面審查)
七、評審標準:
1.評分類別-
(1)托育服務 (2)進修學習及專業成長 (3)特殊貢獻或事蹟
2.依評選獎項之不同,設定不同配分比例,(點我看評選指標)
八、計畫期程:
1.受理報名及文件繳交:115年7月1日至115年7月15日參選者將所有資料備齊,送至各區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2.評審日期:
7月16日至7月31書面初審,8月底前書面複審,評選結果於10月底前完成並 於11月底前進行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