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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優質托育人員選拔簡章
壹、依據: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104年-107年)辦理。
貳、宗旨:
一、透過優質托育人員選拔,表彰及宣導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人員之服務品質與專業素養,協助社區民眾及幼兒家長了解臺中市之專業托育服務,進而放心將幼童托付給系統內的托育人員照顧,以達到鄰里托育之效果。
二、透過表揚活動,肯定具有專業、愛心及高度熱忱的托育人員對於托育工作的付出與貢獻。
三、透過優質托育人員選拔活動之舉辦,達到托育業務相關觀摩學習、經驗交流分享,進而強化托育專業知能以及提升托育品質。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協辦單位:
第一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辦理)
第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朝陽科技大學辦理)
第三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亞洲大學辦理)
第四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弘光科技大學辦理)
第五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中臺科技大學辦理)
第六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亞洲大學辦理)
肆、錄取名額與獎項:
各區3至5名托育人員參選,擇優錄取至多15名,並於當年度辦理表揚大會頒發優質托育人員獎牌(盃)。
伍、參選及報名方式:
一、參選資格:
托育年資達一年以上(106年1月1日前加入者),且實際從事托育工作者。
二、參選者可依下列方式擇一報名參選:
三、報名簡章請向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索取。
陸、參選資料:
參選者應檢附以下參選文件(統一A4規格,並以資料夾另製成冊),文件資料起迄日為106年1月1日~106年12月31日。
柒、計畫期程:
一、受理報名及文件繳交:107年4月16日至5月30日參選者將所有資料備齊,送至各區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進行審查,每區至多篩選出5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評審日期:
書面資料總彙整:107年6月15日前各區將所有參選托育人員備齊之資料送至本局。
三、當選公告日期:107年9月公告。
四、表揚日期:107年10月(另行公告)。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程序:
1.初審:由托育人員直接向本市所屬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報名參加,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單位人員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初審成績達80分以上,每區擇優錄取至多5名,共計30位進入複審。
2.決審:由評審委員進行綜合審議,書面成績佔30%,實地訪查成績佔70%,決議得獎優質托育人員名單,並於9月公告於市府網站。
二、評審標準:評審項目及權重(如評選標準表)
三、評審委員會(6名成員):由幼保及托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並設置總召集委員一名。
玖、配合事宜:
參選托育人員及輔導單位有配合提供績優事蹟照片及參選所需相關文件之義務。
拾、注意事項:
一、參選人有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供審查之義務,所送審之資料概不 退件,主辦單位對參選人所提供之資料應予以保密。
二、以上各項填寫資料如有不實陳述,參選者願意放棄一切得獎之權利。
壹拾壹、預期效益:
一、透過優質托育人員選拔,表彰及宣導臺中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人員之服務品質與專業素養。
二、透過表揚活動,肯定具有專業、愛心及高度熱忱的托育人員對於托育工作的付出與貢獻。
三、透過優質托育人員選拔活動之舉辦,達到托育業務相關觀摩學習、經驗交流分享,進而強化托育專業知能以及提升托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