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平價托育及準公共服務實施計畫
一、 自113年1月起提高托育補助額度,送托居家托育人員、
私立托嬰中心,由每月8,500元調整為1萬3,000元;
送托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由每月5,
500元調整為7,000元。
二、 為降低托育費用負擔,
自113年起將每名幼兒托育費用支出控制在當地區家庭可支配所得
最高不得超過10%(原為15%)。
請參閱本市社會局網頁公告-
檔案名稱:
臺中市平價托育及準公共服務實施計畫(113.2.2簽准)
https://www.society.taichung.
gov.tw/13447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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