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平價托育及準公共服務實施計畫

 
一、 自113年1月起提高托育補助額度,送托居家托育人員、私立托嬰中心,由每月8,500元調整為1萬3,000元;送托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由每月5,500元調整為7,000元。
 
二、 為降低托育費用負擔,自113年起將每名幼兒托育費用支出控制在當地區家庭可支配所得最高不得超過10%(原為15%)。
 
 
請參閱本市社會局網頁公告-
檔案名稱: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