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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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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保母)注意事項

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保母)注意事項
一、 各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應加強環境清潔及人員消毒、每日量測體溫等各項健康狀況監測事宜,
   並落實疾病通報流程。
二、 收托之嬰幼兒送托時,務必詢問其於2天內是否有吃過退燒藥?如有服用退燒藥需説明病情,
   留下就醫紀錄,說明何時就醫?在哪裡就醫?病情如何?
三、 家長進入托育處所時需洗手、消毒及戴口罩。
四、 工作人員部分(含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保母所有人員)
(一) 工作人員如有自中、港、澳返國者,請自返國後主動監測14天方可上班。
(二) 工作人員與家長接觸時一律配戴口罩。
(三) 工作人員如有發燒、流鼻涕、咳嗽、結膜炎、腹瀉症狀,請儘速就醫,建議額溫測量超過37.5度者,
   自主健康管理避免進入托育場所,若非需自主健康管理之狀況,亦需戴口罩。
五、 有關更多防疫資訊請參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1446382/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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